作者:丁洁琼,张丽娜 (海南大学)
出处:太平洋学报 2017
关键词:国际海洋法法庭;管辖权扩张;动因;自我修复
摘要:分析国际海洋法法庭处理的有关临时措施和咨询意见等案件可以发现,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呈现出扩张趋势。扩张趋势动因主要来自国际海洋法法庭管辖权权源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国际海洋法法庭管辖权扩张会带来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各缔约国应当对这一扩张倾向秉承警惕与否定的态度,不但要积极行使缔约国合法权利以限制国际海 ...
被引情况:超星被引 3 次作者:张丽娜,董祥宇 (海南大学)
出处:新东方 2016
关键词:交换意见;争端解决;前置程序
摘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立的交换意见义务有其深厚的历史背景,《南极条约》《麻醉品单一公约》《代表权公约》等为其产生奠定了基础。交换意见义务在三种情形下得以适用,其适用体现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平解决争端的宗旨。争端方在履行交换意见义务时,应遵循善意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和互惠互信原则。交换意见义务对我国 ...
被引情况:超星被引 2 次作者:张丽娜,侯丽维 (海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8
关键词:南海;区域合作;法律困境
摘要:南海区域合作在全球层面、区域层面和双边层面都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但这些法律基础较为薄弱,从法律性质看,绝大多数属于软法,硬法严重缺位;从合作领域看,主要集中在环境保护等低敏感领域,合作的范围比较狭窄;从合作的密切程度看,南海区域合作缺少有效的机制约束,表现出较强的随意性。因此,南海区域合作需要进一步 ...
作者:张丽娜 (海南大学)
出处:对外经贸实务 2009
关键词:中外合营企业;技术资本化;工业产权;作价投资;出资方;专有技术;技术出资;投资者
摘要:中外合营企业技术资本化是指合营企业的出资方将技术使用权折价作为其投资的资本。在举办合营企业的时候,双方出资的方式要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来说各国允许出资的方式主要有:货币、实物、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等等。
被引情况:超星被引 1 次作者:李人达,张丽娜 (海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南洋问题研究 2016
关键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常设仲裁法院;南海;菲律宾
摘要:中国在2006年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二百九十八条所作的声明,属于例外而非保留。而例外恰是对该条款的正当适用,即,在该公约授权下,中国有权作出此项任择性例外声明,以排除在3类特定争端上的强制程序管辖权,而“菲律宾诉中国南海仲裁案”本质上属于此3类争端范围之内,因而中国在该案中所持之“不接受、不参 ...
被引情况:超星被引 4 次作者:张丽娜 (海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5
关键词:南海;争议海域;油气资源;共同开发
摘要:在南海争议海域进行油气资源开发的问题上,我国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倡议,虽然得到了争端各方的广泛认同,但实践中收效甚微。在争议海域进行油气资源共同开发应该首先明确是争议主体、权利主张和争议海域等问题。南海争议海域油气资源共同开发的主要障碍是争议各方对南海海域权利主张的不明确;有关权利主张 ...
被引情况:超星被引 5 次作者:张丽娜,王晓艳 (海南大学法学院;英国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法学院)
出处: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4
关键词:南海海域;海洋环境污染;区域合作
摘要:南海海域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现有的环境合作保护机制存在很多问题。由于南海海域的特殊性,其环境合作保护机制的建立应遵循一定的原则,这些原则包括搁置争议,共同保护原则;尊重各国环境主权的原则;合作原则;预防原则;污染者负担原则等。另外,南海海域环境合作保护机制还应借鉴其他海域的环境保护模式,特别是巴塞罗那 ...
被引情况:超星被引 6 次作者:张丽娜 (海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南海学刊 2015
关键词:油气资源;共同开发;断续线;单方开发;先存权
摘要:争议海域油气资源开发的最佳解决途径是共同开发,但南海争议海域油气资源共同开发却困难重重,面对这种困境,我国应该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促进争议海域油气资源的共同开发。首先,我国应进一步明确南海断续线内水域的权利主张;其次,我国应加强单方开发的力度,以促进共同开发协议的达成;最后,我国应正确对待先存权问题, ...
被引情况:超星被引 1 次作者:张丽娜 (海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5
关键词:海洋石油开发;油污;船舶油污;强制责任保险
摘要:海洋石油开发油污与船舶油污有许多相似之处,同时由于巨额的赔偿负担,两者均需要建立强制责任保险机制。实践中,船舶油污强制责任保险机制建立较早且比较完善,但由于海洋石油开发油污强制责任保险与船舶油污强制责任保险在法律依据、适用范围、责任限额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所以船舶油污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不能直接适用于 ...
被引情况:超星被引 4 次作者:David Price,张丽娜 (澳大利亚达尔文大学;海南大学)
出处:中华商标 2010
关键词:地理标志保护;海湾国家;法律保护;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理事会成员;沙特阿拉伯;商标法;成员国
摘要:一、海湾国家地理标志保护概况海湾国家主要是指海湾合作理事会(the Gulf Cooperation Council,简称GCC)的六个成员国和也门,海湾合作理事会成员包括沙特阿拉伯、巴林、科威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卡塔尔和阿曼。
被引情况:超星被引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