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海南大学机构知识库! 联盟首页| 登录 | 管理员后台
相关导航
按类型分组
  • 任何
  • 0 图书
  • 2 期刊
  • 0 学位论文
  • 更多
按语种分组
  • 任何
  • 2 中文
按重要期刊分组
  • 任何
  • 1 CSSCI中文社科引文索引
  • 更多
按来源刊物分组
  • 任何
  • 1 北方法学
  • 1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 更多
所在位置:首页 - 学者导航 - 陈龙江

陈龙江

  • 职称:副教授
  • 研究方向:民法学
  • 所属院系:法学院
  • 成果数量:2条,属于本单位的个人成果2条
  • 简介: 个人简介 陈龙江,男,1977年生,海南琼山人,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个人箴言法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乌尔比安《法学阶梯》教育背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2007)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2003)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0) 研究领域民法学社会兼职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荣誉奖励《美国公开权理...

    详细

条数据
导出

作者: 陈龙江 (海南大学)

出处: 北方法学 2011 第2期 P149-160

关键词: 公开权;隐私权;人格标志;经济利益

摘要: 美国公开权理论的诞生、发展乃至成熟,经由一系列经典判决的推动而获得实现。这一系列判决的发展,正是将姓名、肖像、声音等人格标志上的商业价值逐步从隐私权的保护领域中独立出来的过程。公开权最终发展成为旨在保护人格标志上的经济利益的无体财产权。时至今日,美国法中作为财产权的公开权和旨在保护人格标志上的精神利 ...

被引情况:超星被引 20 次

作者: 陈龙江 (海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0 第3期 P55-61

关键词: 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效力;不动产登记簿

摘要: 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四种不动产登记效力,即,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要件的效力、登记对抗力、登记推定力和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效力,这在立法上是一种大的进步。但是,《物权法》关于这四种效力的规定也存在一些不足。未来应当通过实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取消登记对抗主义等措施,保障和提高不动产登记簿的正确性,进而在 ...

被引情况:超星被引 8 次
共2条记录 1/1 第一页 [1] 最后一页 到第
陈龙江副教授简介

个人简介

陈龙江,男,1977年生,海南琼山人,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个人箴言

法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乌尔比安《法学阶梯》

教育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2007)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2003)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0)

研究领域

民法学

社会兼职

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荣誉奖励

《美国公开权理论发展史考察——以经典案例为线索》:第四届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类二等奖

代表性成果

著作类:

《人格标志上经济利益的民法保护——学说考察与理论探讨》,独著,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论文类:

《德国民法对姓名上利益的保护及其借鉴》,载《法商研究》2008年第3期,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民商法学》2008年第9期全文转载

《我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效力之评析》,载《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美国公开权理论发展史考察——以经典案例为线索》,载《北方法学》2011年第2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1年第7期转载

《人格标志上经济利益的法律保护理由之辨——学说商榷与正确思路》,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年第3期,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民商法学》2011年第9期全文转载

代表性项目

海域使用权法律制度研究——兼论海南省海域使用权法律制度的完善,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