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李昌郁,男,1978年生,海南万宁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讲师,职业指导师;
2002年7月至2005年9月,海南大学法学院团总支书记(科员);
2005年10月至2008年10月,海南大学法学院团委书记(副科级);
2008年10月至2015年6月,海南大学法学院学工与团委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2015年7月至今,任海南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
个人箴言
不患无策 只怕无心
教育背景
1998年9月至2002年6月,海南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学历,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2005年9月至2008年7月,海南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在职)。
研究领域
思想政治教育方向,诉讼法法学。
荣誉奖励
2015年5月,荣获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海南省高校优秀辅导员;
2007年、2005年,荣获“海南省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老师”荣誉称号;
2004年,荣获“海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
2010至2014年,连续3次荣获海南大学“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
代表性成果
2014年12月,教学成果《构建多元化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探索与实践》荣获海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四);
2009年12月,调研报告《社会实践活动与法科大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荣获共青团海南省委“调研优秀奖”;
《学生工作中法学本科生就业能力培养平台化研究》,载《大学教育》,2013年12月;
《法学专业实习基地建设和实习新探》,载《商情》,2013年10月第42期;
《学生工作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发挥》(第二作者),载《现代教育》,2013年10月;
《法学专业实习的实践与检讨》(第二作者),载《海南电视大学学报》,2012年第5期;
《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认识误区及建议》,载《出国与就业》,2011年3期;
《高校共青团与创新人才培养》(第二作者),载《商情》,2010年23期;
主持、参与校级课题共6项,3项已结项;
硕士论文《论社区矫正制度及其在我国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