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洪泽,男, 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四级高级法官。
2.主要学历:
1. 1983年至1987年在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学习,法学专业,大学本科,法学学士学位。
2. 2005年至2008年在海南大学法学院学习,法学专业,法律硕士。
3.主要经历:
1.1987年9月任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2.1995年首批通过全国法官资格考试,1996年7月任助理审判员,1998年7月任审判员。
3.2000年1月任经济审判一庭副庭长,2003年5月任民三庭庭长,2007年3月任副院级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4.2008年受聘为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2010年5月份受聘为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副教授。2010年11月份被海南政法职业学院聘为主讲教师和骨干教师,民事诉讼法课程负责人。2010年12月份任书记官专业学科带头人。
4.主要兼职:
1. 2011年4月被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聘为课程开发组评委;
2.2011年8月被海口市法制局聘为法治研究会理事。
3.2012年被海口市委宣传部、海口市司法局共同聘为海口市“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