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晓平,女,1963年3月出生,辽宁抚顺人,汉族,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学位,副教授。
1987年7月至2006年8月,先后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法律教学部和治安系任专职法律课教师和公安专业课教师。期间曾获得警察学院“优秀教师”、“优秀课教师”等荣誉称号,根据教学需要和学院指派陆续开展了公安实务工作调研、治安专业调研、学生实习指导,挂职锻炼工作,参与了甘肃省公安机关公安民警《实用法律法规汇编》的执稿工作。在承担警察学院学历班教学任务的同时,还多次承担了各层级公安实务部门的短训、特训及警衔培训班的法律及公安专业课程的授课任务。原警衔为一级警督。
2006年8月调入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工作至今。在此期间,曾分别在法务技术系和公安司法系工作,曾先后或同时担任过海南政法职业学院评估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学院教学委员会委员、学院图书采购招标小组成员、公安司法系副主任、刑事执行专业专业带头人、后由于个人身体原因辞去上述职务。现为公安司法系专任教师,海南省法学会会员。所讲授的课程主要有《刑法》、《刑事诉讼法》、《刑事证据学》、《刑事被告人概论》、《涉外警务》、《治安案件查处》、《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