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安人,教授。1992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11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任三亚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副院长,三亚学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海南仲裁委仲裁员,兼职律师。曾任黑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经济法教研部主任,黑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疑难案件法律问题研究所研究员,全国政法院校经济法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黑龙江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副会长,哈尔滨市、黑龙江省“五五普法”、“六五普法”普法讲师团讲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八大精神宣讲团团长,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委托黑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项目《哈尔滨市养犬条例》草案代拟稿课题组成员,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三亚学院项目《白鹭公园保护管理规定(草案)》修改完善工作主要负责人。主要从事宪法学、经济法学及劳动法律制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