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学院2010年11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立,学院分别设有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务4个专业,学制三年,专职专业教师48人,兼职教师18人,其中双师型教师达90%以上,三年在校全日学生2000余人。为适应国民经济建设 、国防建设和科技发展的需要,航海学院不断深化专业内容、课程设置和课程体系的改革,坚持走‘理论结合实践’之路,在保持专业特色的基础上不断深化专业内涵建设。我院是海上交通运输领域船员教育执行国际《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简称“11规则”)的履约学院。航海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实行校院共同管理,是以航海实验实训为主,覆盖多学科、多专业的综合性实验实训教学中心。中心的教学组织、仪器设备管理和实验队伍建设等工作均按照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进行,并接受DNV(挪威船级社)和国家海事局的审核。目前,中心主要面向专科生、高级船员培训班学员、非航海类专业高级船员培训班学员、单招统招生、继续教育专科生和普通船员5个层次的航海类专业学生,学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与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学生组织实施教学,培养符合国际航行船舶船员要求的专业人才。
航海实验实训教学中心所支撑的航海类专业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专业,岗位针对性和国际规范性是该类专业的主要特点,航海实验实训是受国际公约所规范的必需环节。使学员毕业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成为国际航运人才。航海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由航海实验实训教学部、航海技能训练基地和实习船队组成。航海实验实训教学部包括航海仪器、GMDSS实验室、天文实验室、航海模拟器、电子海图实验室、轮机模拟器、船舶动力装置系统、船舶辅机、轮机自动化等十几个实验室;航海技能训练基地包括海上求生、船舶消防、海上急救和水手工艺等实验室;实习船队由万吨级实习船组成。航海实验实训教学中心服务于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和船舶电子电气技术3个重点建设专业;航海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开设31门专业课程的多个实验实训教学项目,每年参加实验实训教学的学员数千余人。综合型、研究设计型和创新型实验占全部实验项目总数的95%以上。航海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同时也为教师和学生科学研究提供条件,并为多所设有航海类专业的学校提供实验实训和实习支持。航海实验实训教学中心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爱岗敬业的师资队伍,聘请曾任海南省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处长吴清照、上海海事大学商船学院赵仁余教授和集美大学轮机工程学院院长蔡振雄教授为航海学院专职顾问。持有高级船员适任证书的教师占90%以上,包括船长和轮机长、大副和大管轮、其他高级船员(二副、二管轮\三副、三管轮、GMDSS操作员)。为适应航海类专业国际性特色的需要,航海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准备选派教师到英国、丹麦、新加坡、菲律宾和日本等国家的航海院校和世界海事大学进行学习交流,学院与集美大学进行培训项目合作;航海学院每年派出20多名教师到大连海事大学专业深造、培训。航海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建立了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实验教学实行网络化管理。课程设计和综合性实验实行实验室开放,其他实验实行学生申请、有计划安排的开放式管理,并逐步向时间开放和内容开发两个方面发展。
目前,新建的12层航海大楼准备在2015年10月份投入使用,航海实验实训教学中心仪器设备、设施总值3000多万元。其中,仪器设备600余台套;实验室面积8000平方米。航海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的实验实训条件按11规则设备标准,居国内同类院校领先水平。